钢琴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是学习演奏方面的技术,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实现自身对于音乐的理解与表现,达到自身音乐素养与音乐修养提升。
若想要理解与表达音乐的情感,首先就要感受音乐中所蕴藏的情感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音乐感受能力。不同的人音乐敏感程度不同,但能力是可以后期培养的。
这就要求在学习中尽可能多地去接触更多不同形式的音乐作品,去欣赏不同杰出演奏家的演奏,去欣赏、去体会、去感受,不断积累自身对于音乐的感受与理解。
同时,多听并不是盲目的听,而是更好去了解音乐作品包含的内容,如背景、风格、结构、曲式、和声、音色及层次等方面的信息,在聆听中感受,研究、思考,不断积淀自身对于音乐内涵、形象的感悟。
在钢琴教学中,教师不能只单一强调学生演奏技巧,应当注意扩展他们的音乐思维与视野。可在教学中加强学生对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,或融入相关艺术的音乐知识。扩展学生的艺术视野,提高感受能力。
同时,需要指导学生如何将所有鉴赏、感悟内容转化成自身的能力,通过怎样的技术与情况去表现。进一步深入挖掘音乐细部的特质、风格,将音乐吃透、理解,进而能够将之转化为自身的能力去把握音乐、表现音乐。
任何一个学习者,如果不能对弹奏的作品风格作出正确的把握,就谈不上对音乐作品有深刻的理解。因此,提高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力,也是其对钢琴艺术的欣赏、感受认知、表现力上的综合素养的体现。
当学生具备了一定的音乐感受能力和理解转化能力之后,再加上扎实的技术基础,就在演奏上具备了良好的基础。
但这登台演奏而言,仍有些不足,其需要将自己的理解、个性、情感、情趣融入到演奏之中,更需要将其准确地表达出来。
否则,即使是技术再娴熟,作品研究再仔细,其演奏的表现力也会苍白,缺乏感染力。
教师也要为学生的学习、思考营造合适的气氛与氛围,帮助他们主动去发挥学习的能动性,并通过一定的方法、手段去激发他们的音乐想象力与思维能力,进而触类旁通与推陈出新。
钢琴教学不能仅局限在演奏技术与音乐作品层面上,更应当深入去挖掘其深层次的本质与内容,通过音乐情感、音乐表现、音乐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培养,全面提升学生的音乐修养与素养,而成发自内心的音乐审美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