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要求(全国通用)
自2020年1月起实行
一、总体要求
1.考生应听取指导老师意见,对照曲目要求,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选择考级级别。
2.除小军鼓和规定允许看谱的曲目外,所考曲目一律背谱(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可例外)。
3.考生应准备全部规定应考曲目。考级时,考官可要求考生演奏(唱)全部或部分曲目,也可要求考生在曲目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(唱)。
4.演奏级原则上仅在北京本院设有考场,报名时必须持有我院音基中级证书及该专业九级证书。
5.报考各专业1-4级的考生无需音基证书;未满7周岁及25周岁以上的考生可免音基证书;报考各专业5-7级的考生,须验证音基(旧)三级及以上证书或音基初级证书;报考各专业8-9级的考生,须验证音基中级证书;报考演奏级须验证本专业九级证书及音基中级证书。
6.下列各专业考级要求,如与考级教程要求不同,则以此次公布的为准。
二、各专业具体要求
键盘类
钢琴
指定教程:
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钢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基本练习考级要求:
按各级要求由考官从下列各调中抽考。
一级:C大调、a和声小调、G大调、e和声小调,音阶、分解和弦(主三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54
分解和弦速度不低于 ♩= 42
二级:G大调、e和声小调、F大调、d和声小调、D大调,音阶、分解和弦(主三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63
分解和弦速度不低于♩= 66
三级:F大调、d和声小调、D大调、b和声小调、A大调,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)、半音阶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.= 72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72
半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60
四级:G大调、e和声小调、D大调、b和声小调、降E大调、c和声小调,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)、半音阶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66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58
半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69
五级:F大调、d和声小调、A大调、升f和声小调、降A大调、f和声小调,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、大调属七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72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60
六级:D大调、b和声小调、降E大调、c和声小调、B大调、升g和声小调, 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、大调属七和弦、小调减七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84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72
七级:降B大调、g和声小调、E大调、升c和声小调、降D大调、降b和声小调,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、大调属七和弦、小调减七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88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76
八级:A大调、升f和声小调、降A大调、f和声小调、降G大调、降e和声小调,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、大调属七和弦、小调减七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100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92
九级:E大调、升c和声小调、B大调、升g和声小调、降B大调、g和声小调、降G大调、降e和声小调,音阶、琶音(主三和弦、大调属七和弦、小调减七和弦)。
音阶速度不低于 ♩= 108
琶音速度不低于 ♩= 96
演奏级:按照教材规定执行。
其他类型曲目考级要求:
1—3级:
①自选1首练习曲;
②自选1首复调;
③自选1首乐曲。
4—9级、演奏级:
①自选1首练习曲;
②自选复调、中小型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。
③自选1首大型乐曲。
电子琴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电子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基本练习考级要求:
1-6级:按各级要求由考官从下列各调中抽考。
1级:C大调、a小调、G大调。
2级:F大调、e小调、d小调。
3级:降B大调、D大调。
4级:g小调、b小调。
5级:A大调、降E大调。
6级:c小调、升f小调。
7—9级:按各级要求考官从下列关系大小调中抽考一组。
7级:E大调-升c小调、降A大调-f小调。
8级:B大调-升g小调、降D大调-降b小调。
9级:降G大调-降e小调。
其他类型曲目考级要求:
①自选1首练习曲;
②自选1首规定曲目;
③自选1首自选曲目。
注意:
*第7级加试视奏、第8级加试配伴奏、第9级加试即兴演奏。
*除第1级可用单指和弦伴奏外,其他各级必须用多指和弦伴奏。
手风琴
指定教程:两套均可使用,但各级曲目不能混用。
1.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手风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南海出版社。
基本练习考级要求:
按各级要求由考官从下列各调中抽考。
一级:C大调、G大调、F大调(抽一个调)
二级:a小调、e小调、d小调、b小调、D大调、降B大调(抽一个大调、一个小调)
三级:g小调、c小调、A大调、降E大调(抽一个大调、一个小调)
四级:E大调、降A大调、f小调(抽一个调)
五级:B大调、升g小调、升f小调(抽一个调)
六级:G大调、D大调、F大调、降B大调(抽一个调)
七级:e小调、b小调、d小调、g小调(抽一个调)
八级:D大调、A大调、降B大调、降E大调、b小调、升f小调、g小调、c小调(抽一个调)
九级:A大调-升f小调、E大调-升c小调、降E大调-c小调、降A大调-f小调(抽一组)
演奏级:A大调-升f小调、E大调-升c小调、降E大调-c小调、降A大调-f小调(抽一组)
其他类型曲目考级要求:
①自选1首练习曲;
②自选1首复调乐曲(第1级无);
③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中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。
注意:
*演奏级增加配伴奏,具体要求:考官提供8小节的旋律,由考生配伴奏。第一遍配左手伴奏,第二,三遍稍加不同变奏(左右手均可)。
2.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曲目-手风琴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由考官抽考一组关系大小调;
②自选1首练习曲;
③自选1首复调音乐(1-3级无);
④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。
数码钢琴
指定教程:
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数码钢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基本练习:各调均需练习,考级时由考官抽考;
②自选1首技巧性练习曲;
③自选1首复调或大型乐曲;
④自选1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。
声乐类
成人声乐
指定曲目及教程:两套均可使用,但各级曲目不能混用。
1.《成人声乐考级曲目》
2.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艺术水平等级教程丛书—成人声乐(业余)考级曲级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根据教材要求进行考级。
少儿声乐
指定曲目及教程:两套均可使用,但各级曲目不能混用。
1.《少儿声乐考级曲目》
2.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艺术水平等级教程丛书—少儿声乐(业余)考级曲级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根据教材要求进行考级。
歌唱爱好者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曲目-歌唱爱好者考级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歌唱爱好者考级共分为初、中、高三个级别,报考年龄18岁(含)以上;
歌唱爱好者考级不能跳级考,必须从初级开始,考生每次只允许报考一个级别;
初、中级考生,应在规定的曲目中自选3首参加考级;
高级考生,除自选2首规定曲目外,可自选1首同等程度的歌曲参加考级(也可自选3首规定曲目参加考级);
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,按乐谱规定的调高上下浮动不超过小三度。
管弦类
小提琴
指定教程:两套均可使用,但各级曲目不能混用。
1.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小提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基本练习:按教程考生注意事项8点要求(三级至六级不考换把练习)。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(第1级无外国乐曲,自选1首中国乐曲)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;
④协奏曲:自选1首(2级协奏曲必考第二、三乐章)。
演奏级按教程考生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考级(练习曲可自选1首,不考乐队乐曲片段)。
2.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曲目-小提琴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第1级自选1个调;第2级以上自选1个大调和1个小调。(只须演奏旋律或和声之一即可);从第6级起,增加双音音阶考级:自选1组大调和1组小调。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协奏曲:1个乐章(两个乐章的曲目,考生自选其中1个乐章);
④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。
演奏级一律使用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小提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并按考生注意事项要求进行考级(练习曲可自选1首,不考乐队乐曲片段)。
中提琴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中提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所列各调均需练习,考级时自选1个调;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;
④奏鸣曲、协奏曲按考级教程中“考生注意事项”的要求。
演奏级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仅1个调(双弦换指八度和十度可免考);
②自选1首练习曲(可不带*标记);
③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;
④奏鸣曲与协奏曲:自选奏鸣曲第一、二段或第二、三段或哈罗尔德在意大利。
大提琴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大提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各级三套曲目(9级有四套),考生从中自选1套考级(必须演奏该套曲目中指定的全部曲目),各套曲目不可混用。
每套曲目包括:
①音阶与琶音(八级以上必考双音,9级及演奏级的单、双音阶与单音琶音考级时可只演奏三个八度);
②练习曲;
③乐曲、奏鸣曲(三级以上)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;
④协奏曲(三级以上)。
九级第四套中的协奏曲如演奏全部可免考本套中的奏鸣曲。
演奏级考级要求:
音阶与琶音、练习曲、乐曲、奏鸣曲、协奏曲共5项内容,有三套曲目供考生自选一套考级。
低音提琴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低音提琴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考生自选1个大调或1个小调演奏;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;
④奏鸣曲与协奏曲:从第6级开始,考生自选本级曲目1首,演奏其中之第一、二或第二、三或第三、四乐章。
单簧管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曲目——单簧管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大、小调各1条,用连音、吐音两种方法演奏。
②自选2首练习曲,其中1首带*标记(背谱),另一首不带*标记(可看谱)。
③自选1首乐曲。
演奏级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自选一组大调和关系小调,用连音、吐音两种方法演奏;
②自选2首练习曲,其中1首带*标记(背谱),另一首不带*标记(可看谱);
③自选1首中国乐曲;
④自选1首外国乐曲;
⑤乐队乐曲片段:自选1条(可看谱)。
双簧管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双簧管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自选1组大小调演奏;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自选1首中国乐曲;
④1级-2级,自选1首外国小型乐曲;3级-9级,自选1首外国大、中型乐曲,具体要求:协奏曲或奏鸣曲,含3个乐章的,考生可自选第一或第二、三乐章;含4个乐章的,可自选第一、二或第三、四乐章;含5个乐章的,可自选第一、二或第三、四、五乐章演奏。
萨克斯
指定教程:
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萨克斯管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基本练习(连音、吐音):1—8级自选本级中1个大调及其关系小调,9级由考官抽考。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。
③自选1首外国乐曲,完整演奏,不可删减某个乐章或某个乐段。自选1首中国乐曲,1—7级完整演奏,不可删减某个乐章或某个乐段;8—9级可选择1个乐章。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。
演奏级:完整演奏一部巴罗克风格改编作品,一部古典风格作品及一部中国作品(共3首)。
长笛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曲目——长笛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(连音、吐音,背谱);
②自选1首练习曲(背谱);
③自选1首中国乐曲(背谱);
④自选1首外国乐曲(背谱)。
大管
指定教程:
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大管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用连音和吐音按谱例演奏,由考官抽考;
②自选2首练习曲,其中至少有1首带*标记的;
③自选1首带*标记的外国乐曲。小型乐曲需完整演奏;大中型乐曲(奏鸣曲或协奏曲)含有3个乐章的可选第一或第二、三乐章,含有4个乐章的可选第一、二或第三、四乐章;
④中国乐曲:必须演奏。
小号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小号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基本练习考级要求:
按各级要求由考官从下列各调中抽考1组。
一级:C大调-a小调、F大调-d小调
二级:D大调-b小调、降E大调-c小调
三级:E大调-升c小调、B大调-升g小调
四级:D大调-b小调、F大调-d小调
五级:A大调-升f小调、降E大调-c小调
六级:B大调-升g小调、降D大调-降b小调
七级:D大调-b小调、B大调-升g小调
八级:E大调-升c小调、降A大调-f小调
九级:G大调-e小调、F大调-d小调
其他类型曲目考级要求:
①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②自选中国乐曲、外国乐曲各1首,考级时由考官现场抽考1首。
③4级-9级,自选1段乐队片段,书中难度稍大的E调、降E调小号均有移成降B调小号的乐谱。考生应学会简单的移调,有条件的学生也可用C调小号或移调吹奏。
演奏级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(考官抽考1个大调或小调);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自选1首中国乐曲;
④自选1首外国乐曲;
⑤自选1段乐队片段。
长号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小号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除第5、6级自选大小调1组外,其他级别由考官从该级别所列调中抽考关系大小调或同名大小调1组。
②自选本级中2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,其中1首必须带*标记。
③中国乐曲:1—3级考生自选本级曲目1首。
④外国乐曲:1—3级考生自选本级曲目1首。
⑤A组乐曲:4—9级考生自选本级所列曲目1首。
⑥B组乐曲:4—9级考生自选本级所列曲目1首。
演奏级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由考官从7、8、9级所列音阶与琶音中抽考大、小调1组;
②自选1首带*标记的练习曲;
③自选1首A组乐曲;
④自选1首B组乐曲(全部)。
圆号
指定教程:
《新编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丛书-圆号(业余)考级教程》,人民音乐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音阶与琶音:吹奏一组关系大小调(九级、演奏级两组关系大小调均需吹奏)。
②练习曲:选择A组或B组背谱演奏(应选同一组别练习曲,如跨组选择成绩无效)。
③中外乐曲:所列曲目均需演奏(演奏级中有两首外国乐曲,考生可自选其中一首演奏)。
④中外乐队乐曲片段:所列曲目均需演奏。
古典吉他
指定教程:
《古典吉他(业余)考级曲目》
考级要求:
按我院古典吉他考级曲目要求进行(9级曲目待定)。
乐曲:共分A、B、C三组,由考生在本级每组曲目中自选1首考级。
小军鼓
指定教程:两套均可使用,但各级曲目不能混用。
1.《小鼓(业余)考级教程》(1-9级,刘光泗主编)。
2.《中央音乐学院小军鼓考级(内部教材)》(1-9级,刘刚主编)
考级要求:
每级别具体选曲要求请查看官网连接:
http://kjwyh.ccom.edu.cn/index.php/Notice/noticeshow.html?id=161
架子鼓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曲目-架子鼓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考级时应选取适合的音乐作为伴奏进行演奏。
特别提示:网报勾选时请注意,网报时备选的选项具有曲目特征,考生准备考级时,应认真对照考级教材每级最后的“考核”要求。考级时应同时达到考核要求和勾选的曲目特征。建议考生在报名时及时记录勾选曲目。
每级别具体选曲要求请查看官网连接:
http://kjwyh.ccom.edu.cn/index.php/Notice/newshow.html?id=101
民乐类
二胡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二胡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②自选乐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琵琶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琵琶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②自选乐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扬琴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扬琴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②自选乐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古筝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筝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②自选乐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注意:
*除九级练习曲和演奏级外,其中应各有1首带*标记的。
笛子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笛子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②自选乐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笙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笙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;
②自选乐曲2首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中阮
指定教程:
《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考级曲目-中阮》,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。
考级要求:
①自选练习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②自选乐曲2首,其中应有1首带*标记;
考级时考官抽考1首练习曲、1首乐曲。
注意:
*除演奏级外,其中应各有1首带*标记的。